無錫新企友工業外包有限公司

HR來信:
我們公司生產線現在是一班12個小時,兩班倒,做一休一。
如果員工一個月出勤不到174小時,是否不算加班?
員工不愿意申請綜合工時制怎么辦?
專家回答:
在沒有申請特殊工時的情況下,一般都是自動適用標準工時制的。
所謂標準工時制,指的是員工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,每周不超過40小時,每周至少休息1天。
在判斷是否屬于加班時,以上三點(8、40、1)需要同時滿足,否則就屬于加班。
貴司生產線上的員工一個月不到174小時,總小時數不超法定標準。但是每班12小時這一項就超過了法定的“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”,從而構成了加班。
對于綜合工時制的問題,公司也可考慮改兩班倒為三班倒,這樣每天8個小時,就可以大大緩解加班的問題。
也可以聯系人力資源外包公司,使用靈活派工服務或者臨時工外包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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